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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吉县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项目库”的通知 安农〔2015〕162号

2016年1月7日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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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发展茶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142号)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快提升发展白茶产业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15号)精神,扎实推进安吉白茶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茶叶加工生产向现代化、标准化发展,根据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安吉县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目前已基本具备一定条件、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能按要求完成扩(改)建达到浙江省标准化名茶厂的安吉白茶生产企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意向申报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农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乡镇、街道负责初审签署意见后行文报县农业局(白茶办)。县农业局(白茶办)组织现场评估、审定、公示。公告无异议发文公布列入“安吉县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项目库”,并对相关建设项目给予政策扶持。
  三、申报材料
  《安吉县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申请书》(附件)和《安吉县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项目库申报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项目建设计划切实可行。
  四、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重视标准化名茶厂创建工作,组织实际条件基本具备、创建方案切实可行的茶厂积极申报,合力推进我县茶产业提升发展。各乡镇、街道于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县农业局(白茶办)。县农业局(白茶办)将于 1月25日前组织现场评估,并于2016年2月发文公布结果。联系人: 县白茶办产业发展科赖建红;联系电话:5220459;邮箱:386991333@qq.com。

 

  附件:1、安吉县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项目库申请书     

     2、安吉县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项目库申报办法     

     3、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项目库验收计分细则表

 

安吉县农业局                  安吉县白茶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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